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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文工作丨深文普法小知识(第六期)

来源:    浏览数:49    发布时间:2021/11/29 9:31:55

为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建设,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成果,广泛凝聚思想认识,充分展示遵义市红色城市、法治城市的良好形象,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,根据遵义市司法局、市法宣办《关于印发2021年遵义市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法治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》(遵法宣办通〔2021〕11号)工作要求,集团梳理了民法典 · 物权编法律知识问答供大家学习,进一步强化对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的理解。     

 

我国民法典 · 物权编一共分为五个分编(通则、所有权、用益物权、担保物权、占有),共计257条,在民法典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。今天学习民法典 · 物权编的相关重要法律知识。

 

16.因加工、附合、混合而产生的物的所有权归属谁?

 

答: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二条规定:因加工、附合、混合而产生的物的归属,有约定的,按照约定;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,依照法律规定;法律没有规定的,按照充分发挥物的效用以及保护无过错当事人的原则确定。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或者确定物的归属造成另一方当事人损害的,应当给予赔偿或者补偿。

 

17.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如何负担?

 

答:根据民法典第三百零二条规定:共有人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,有约定的,按照其约定;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,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额负担,共同共有人共同负担。

 

18.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包括哪些?

 

答: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六十条规定: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包括:(1)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、山岭、草原、荒地、滩涂;(2)集体所有的建筑物、生产设施、农田水利设施;(3)集体所有的教育、科学、文化、卫生、体育等设施;(4)集体所有的其他不动产和动产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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供稿:风险控制部

编辑:李   爽  

一审:王忠枢  李   爽

二核:吴友莉

三审:李   飞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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